偽造文書案件,不起訴! 當事人許○○被訴偽造文書案件,委任本所張進豐律師團擔任辯護人,成功獲桃園地檢署以109年度○○字第○○○號為不起訴處分。 管理員-台北所2020-08-21T16:14:35+08:002020-08-21|最新消息| FacebookTwitt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