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欺、侵占案件,不起訴! 當事人蔣○○涉嫌詐欺及侵占案件,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其辯護,經本所積極主張有利事證,成功獲桃園地檢署以109年度○○字第○○○號為不起訴處分。 管理員-台北所2021-01-08T16:53:31+08:002020-09-23|最新消息| FacebookTwitt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