銀行法、證券交易法案件,不起訴!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○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廖○○被移送涉嫌違反銀行法、證券交易法,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其辯護,經本所律師積極主張其合法權益並尋求有利事證,成功辯護,獲得桃園地方檢察署以106年度偵字第○○○號為不起訴處分。 銀行法/證券交易法/律師/張進豐/張進豐律師/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/不起訴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