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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法、證券交易法案件,不起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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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當事人○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廖○○被移送涉嫌違反銀行法、證券交易法,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其辯護,經本所律師積極主張其合法權益並尋求有利事證,成功辯護,獲得桃園地方檢察署以106年度偵字第○○○號為不起訴處分。

     

    銀行法/證券交易法/律師/張進豐/張進豐律師/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/不起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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