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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欺、偽造文書案件,不起訴處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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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當事人王○○涉嫌向告訴人洪○○推銷不實投資及偽造文書,被新北調查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,當事人王○○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其辯護,經本所積極主張有利事證,成功獲新北地方檢察署以109年度○字第○○○號為不起訴處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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