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妨害性自主案件,不起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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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當事人○○○参加婚友社結識被害人○○○,被控在其住處強制性交,涉嫌妨害性自主,委任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其辯護,成功獲台北地檢署以111年度偵字第○○○號為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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