妨害性自主案件,不起訴!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○○○参加婚友社結識被害人○○○,被控在其住處強制性交,涉嫌妨害性自主,委任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其辯護,成功獲台北地檢署以111年度偵字第○○○號為不起訴處分。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