妨害性自主,不起訴!(刑事律師,台北刑事律師,桃園刑事律師)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陳○○被控於住處,利用被害人○○○如廁後,強行拉至床上,強制性交,涉嫌妨害性自主。其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其辯護,經本所積極主張有利事證,成功獲台北地檢署以111年度○○字第○○○號為不起訴處分。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