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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法案件,無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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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胡○○被控涉嫌向親友及不特定人招攬投資,吸收資金,賺取獎金,涉嫌違反銀行法,經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,後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擔任辯護人,在本所積極辯護及主張有利事證下,成功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以111年度○○字第○○○號判決無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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