銀行法案件,無罪!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胡○○被控涉嫌向親友及不特定人招攬投資,吸收資金,賺取獎金,涉嫌違反銀行法,經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,後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擔任辯護人,在本所積極辯護及主張有利事證下,成功獲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以111年度○○字第○○○號判決無罪!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