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重背信、違反證券交易法、銀行法案件,二審無罪!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被告游○○為○○金控銀行董事長,被控加重背信、違反證券交易法、銀行法,檢察官不服一審判決,提起上訴二審,當事人游○○繼續委任張進豐律師擔任辯護人、在本所積極辯護及極力主張有利證據下,二審成功獲台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金上重訴第○○號判決無罪!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