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案件,不起訴!-投顧法律師,張進豐律師團隊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黎○○被控未經主管機關許可,明知非證券投資顧問事業,而成立○○公司,經營○○網路平臺,招收會員,提供每月收費專案選股課程及推介買入其提及之股票,從事有償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,涉嫌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,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擔任辯護人,在本所積極辯護及主張有利事證下,成功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以113年度○○字第○○○號為不起訴處分!(台北律師,台北刑事律師)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