妨害性自主,強制猥褻案件,不起訴!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○○○被控於車內,對告訴人強制撫摸身體並強吻,涉有強制猥褻、妨害性自主罪嫌。其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其辯護,經本所積極主張有利事證,成功獲台北地檢署以113年度○○字第○○○號為不起訴處分。 -刑事律師,台北刑事律師,桃園刑事律師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