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頭帳户,詐欺、洗錢案件,不起訴!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古○○涉嫌提供帳户予詐骗集團,涉嫌詐欺取財暨違反洗錢防制法,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其辯護,經本所積極主張有利事證,成功獲桃園地檢署以113年度○字第○○○號為不起訴處分。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