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劵交易法,操控股價案件,無罪!-證劵交易法律師,張進豐律師團隊
商品圖像
-
商品資訊
當事人陳○○被檢察官起訴,涉嫌與金主及股市炒手,共同對證交所上市交易○○公司股票,意圖抬高或壓低交易價格,自行或以他人名義,對該股票連續以高價或以低調賣出,抑或從事其他影響市場價格或市場秩序之操控行為,進而影響○○公司股票交易價格,且製造○○公司股票交易活絡表象,違反證劵交易法,被提起公訴在案。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其辯護,在本所積極辯護及主張有利證據之下,成功獲台北地方法院以110年度金重訴字第○○○號判決無罪!
-
商品Q&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