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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品案件,一審被判12年,二審改輕判6月,勝訴!-刑事律師,台北刑事律師,桃園刑事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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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當事人鄭○○涉嫌販賣第二級毒品,一審被臺北地院以販賣第二級毒品罪,判處有期徒刑12年。二審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其辯護,在本所積極辯護及極力主張有利證據下,成功獲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訴字第○○號以持有第二級毒品罪,改判有期徒刑6月!(刑事律師,台北刑事律師,桃園刑事律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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