偽造文書案件,再議成功!- 台北律師,台北律師推薦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簡○○向被告簡○○提起偽造文書告訴,經新北地檢署為不起訴處分。其後委任本所張進豐律師團聲請再議,經本所積極協助當事人補足證據及理由,該案成功獲得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108年度第○○號發回地檢署續查!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