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選無效訴訟,二審勝訴,成功逆轉勝定讞!- 台北律師,台北律師推薦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游○○於107年當選桃園市桃園區里長,一審遭桃園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,二審改委任本所張進豐律師團擔任訴訟代理人,在本所積極辯護並主張調查有利證據之下,成功說服法官,以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第○○號判決,廢棄原一審判決,確認了當選有效。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