偽造文書案件,二審再勝,無罪!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黃○○涉嫌偽造文書案件,一審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其辯護,獲得無罪判決。但檢察官不服又提起上訴,二審當事人黃○○繼續委任本所辯護,經本所積極主張有利事證,成功獲臺灣高等法院以109年度○○字第○○○號駁回檢察官上訴。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