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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欺案件,再議成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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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當事人○○有限公司向被告陳○○提起詐欺告訴,經臺北地檢署為不起訴處分。後委任本所張進豐律師團聲請再議,經本所積極協助當事人補足證據及理由,該案成功獲得臺灣高等檢察署110年度○○字第○○號發回臺北地檢署續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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