妨害性自主案件,緩刑!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○○○被訴乘機性侵○○○被檢察官提起公訴,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其辯護,經本所積極為其辯護,並主張有利事證,成功獲台北士林地方法院以106年度○字第○○○號為緩刑判決。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