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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法、證券交易法、金控法、加重背信,二審無罪!(刑事律師,台北刑事律師,桃園刑事律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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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永豐銀行兼任永豐金租賃前董事長游國治違法放貸三寶集團案,聘任張進豐律師辯護,一、二審均獲判無罪。(載自ETtoday新聞雲)

     

    前永豐銀兼永豐金租賃董事長游國治等9人,一審無罪、二審再獲判無罪。游國治委任律師張進豐指出,游國治無罪的原因應該是在檢方查扣的電子郵件中,無法證明游國治知情並參與犯罪,故仍維持無罪。而二審判決也特別指出,游國治等人無罪後,因《刑事妥速審判法》規定,檢方上訴三審受限,游國治等人幾乎無罪確定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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