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求損害賠償事件,勝訴!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當事人竹OO社區管理委員會被訴請求給付新台幣叁千肆百多萬元損害賠償之訴,其委由本所張進豐律師團為訴訟代理人。在本所積極主張有利證據之下,成功獲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○○字第○○號判決勝訴!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